1.在院長的領導下分管本院科研、成教及創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對所分管工作負全面責任。
2.協助院長組織、制定、審查并上報本院科研、成教及創收規劃和年度計劃。安排落實本院的科研、成教及創收任務,組織人力物力對科研項目進行攻關,對成教和創收日常工作進行部署。
3.具體負責組織本院科研團隊建設,開展各項教學研究、科學研究的立項申報工作,在職權範圍内根據任務的安排進行調節。定期檢查督促科研、成教及創收計劃執行情況,做好與科研處、教務處或繼續教育中心的溝通協調工作。
4.組織校内外專家來校講學和學術交流活動,負責組織本院對科研成果進行評審和鑒定工作,以及對成果轉讓和對外技術服務或協作的安排、協調工作。
5.組織本院學生參加全國大學生“挑戰杯”競賽和大學生科研立項等有關工作。同時,負責做好相關的職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工作。
6.主持制定本院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規劃和實施辦法,制定實驗教學、繼續教育的計劃、大綱,并檢查落實情況和質量。
7.定期檢查、考核實驗室和實習實訓基地負責人完成工作情況及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對他們的使用、獎懲提出具體意見。
8.負責指導本院負責的研究中心、研究所的建設工作。對科研人員的聘用、晉升、獎懲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
9.協助院長做好科研、成教和創收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科研、成教和創收信息統計、上報的審核工作。
10.完成上級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